局 办 公 室 职 责
一、负责承办局机关政务活动事宜; 二、负责综合协调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之间的业务工作; 三、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政务信息工作; 四、负责组织人事和监察工作; 五、办理区人大、区政协的议案、提案; 六、负责普法和宣传工作; 七、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和工、青、妇工作; 八、负责文电处理、文书档案、人事档案、保密工作; 九、负责机关财产和财务、基建及物业管理工作; 十、负责安全保卫、防火、计划生育工作; 十一、负责会议组织、车辆管理以及接待、后勤等行政事务工作; 十二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。 |